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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吾乡吾水?共治共享”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机团工委通〔2015〕2号】

信息来源: 市直机关团工委 日期:2015-04-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直各机关团(青)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引导广大机关青年继承发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整体工作安排,团工委制定了《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吾乡吾水·共治共享”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见附件)。请按照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 “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开展“吾乡吾水·共治共享”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是集中展示机关团(青)组织形象和机关青年风采的重要契机,对于扩大团(青)组织影响力、提升团(青)组织凝聚力、加强团(青)组织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团(青)组织要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机关党组织对活动的支持。要广泛组织动员机关青年参与,确保每位机关青年都能参加1项以上的活动。

  二、主动谋划,丰富内容。各团(青)组织要结合部门(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中心,贴近青年,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要注意结合“全民读书月”、公祭大禹、兰亭书法节等全市性的大型活动,充分借助微信、微博等机关青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加强对机关青年的教育引导,弘扬正气,宣传先进,帮助机关青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三、勤俭节约,注重实效。各团(青)组织在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时,要坚持简朴热烈原则,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积极营造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富含时尚元素、青年广泛参与、深受青年欢迎的“五四”节日氛围,进一步激发机关基层团(青)组织活力,全面推动市直机关团(青)工作。要注意加强活动宣传,基层团(青)组织的动态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团工委。

  共青团绍兴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吾乡吾水·共治共享”

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为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五四”前后开展“吾乡吾水·共治共享”系列主题活动。

  一、活动目的

  在市直机关青年中大力弘扬积极进取、勇于担当的新时期“五四”精神,全力配合全市“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实现市委市政府“全民总动员、打好翻身仗、力争大禹杯”年度目标,为全市人民创造整洁、美观的河道水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中旬至6月底

  三、参加对象

  市直机关4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五水共治·我行我秀”青年文化沙龙。邀请相关部门(单位)为市直机关青年讲授五水共治方面的知识,组织市直机关青年围绕如何在工作或生活中推动五水共治进行互动交流,并向全体市直机关青年发出共同参与五水共治的号召。(5月初)

  (二)开展“五水共治·青春护河”活动。要求所在部门(单位)在市区二环内有责任河道的,机关团青组织要主动担负起日常监管责任,设立机关青年护河责任岗,组织机关青年经常性地开展护河巡查活动,劝导向河道倾倒垃圾、沿河洗涤等污染河道行为,并及时将河道漂浮物较多、水质污染等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处理。(4月下旬—6月底)

  (三)开展“五水共治·清洁景区”活动。组织机关青年到沈园、兰亭等景区,清理河道、湖泊边的垃圾、杂物,向游客宣传五水共治等相关知识。(4月中旬至4月下旬)

  (四)开展“五水共治·捍卫水源”活动。组织机关青年到市区主要饮用水源所在地小舜江水库的库区乡镇,清理上游主要溪、河两岸的垃圾、杂物,向周边村民宣传水资源保护知识。(5月中旬至6月中旬)

  (五)开展“五水共治·拒绝污染”活动。组织机关青年搭乘相关部门的执法船只,沿市区周边主要河道参与排查沿河企业偷漏排行为,并向沿岸企业、群众宣传水污染防治的相关知识。(5月下旬)

  (六)开展“走基层•接地气•看发展”系列——走进钦寸水库活动。组织机关青年到新昌县参观省政府重点工程钦村水库施工建设现场,参观位于库区的梁柏台烈士纪念馆、纪念碑等。(6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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