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43条规定: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
第44条规定: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